关于对瑞安市化学工业供销公司等17家企业及个人信用预警的通知
2009-08-26 09:27 来源:
为了加强信用建设,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降低市场风险,着力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公平交易、正当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推进“信用瑞安”建设步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瑞政办〔2009〕252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企业信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及《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市局决定对瑞安市化学工业供销公司等17家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的企业及个人进行信用二级预警。
本次企业信用二级预警将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媒体公开,希望各单位对受信用预警的企业及个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提高信用意识,为我市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作贡献。
(名单见附件)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